我国首部射电天文望远镜电磁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

2013-10-15 来源:人民邮电报 作者:罗曼卿 字号:

自2013年10月1日起,《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世界最大的射电天文望远镜的建设和建成后的正常运行有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作为国内首部射电天文望远镜电磁环境保护法,《办法》对电磁波宁静区的划分、保护的标准、无线电监测、相关部门的职责、违反保护办法的处罚等都进行了规定,力争尽最大可能对射电天文望远镜电磁宁静区进行保护,并且最大限度地保护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极具长远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实施后,在电磁波宁静区内,以射电望远镜台址为圆心,半径5公里的核心区域里严禁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并且严禁建设产生辐射电磁波的设施;在半径5~30公里的协调区域内,不得建设经论证对射电望远镜正常运行构成干扰的设施。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国家为开展射电天文业务所划分的频率。此外,《办法》还明确要求政府部门和管理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对射电天文望远镜电磁宁静区的保护和查处干扰提供便利的条件。

据了解,正在贵州省平塘县建设的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是中国科学院与贵州省政府共同建设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6.67亿元,预计2016年投入使用。届时,它将成为世界上口径最大、功能最强的单口径射电望远镜,为我国开展暗物质和暗能量本质、宇宙的起源和演化、太空生命起源和寻找地外文明等研究活动提供重要支撑,对于改善我国科技基础设施条件、增强科技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对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由于射电天文望远镜易受外界电磁辐射干扰,对电磁波环境要求极高。为保障射电天文望远镜的正常运行,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指导下,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际电信联盟的相关标准起草了《贵州省500球面射电天文望远镜电磁宁静区保护办法(草案)》,并经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7月16日对社会公众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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